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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   

  “移风易俗倡导得好,党员干部谁出格通报谁,老百姓也都不攀比了,现在一桩事儿办下来能省不少钱呢。”浚县善堂镇贾胡庄村村民老孙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鹤壁市纪委多措并举,持续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整改解决共性问题。2013年,市纪委督促主责部门在全市开展乡镇基层站所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查纠违纪违规资金3280万元,责成相关银行补差专项资金少计利息收入712万元,党政纪处分21人。2014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党政纪处分违纪违规人员183人。

  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资金审查。2016年,成立23个审查组,对全市近三年数以亿计的扶贫惠民资金开展专项审查。查办基层案件167件,党政纪处分230人,在全市公开曝光2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市纪委组成5个执纪监督组,对14个脱贫攻坚职能部门所管理的扶贫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检查,查处基层腐败问题43个,党政纪处分68人,问责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党员干部70人,斩“黑手”治“甩手”,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用好巡察利剑,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构建市县(区)巡察一体化格局,实行市县(区)巡察同频共振,把巡察工作延伸到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2015年组建巡察机构以来,共巡察基层党组织108个,发现问题线索874件,追缴违纪资金270余万元,督促建立完善制度548项,专项整改问题202项。

  源头改革探索,规范“小微权力”。鹤山区推行以党务、财务、村(居)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阳光三务”,探索建立“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治理新模式;淇县村级组织的权力明确为25条,标明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列出问责情形,印制成村(居)权力运行手册,人手一册发放给村(居)干部并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抓好党员干部,倡导移风易俗。针对农村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问题,要求各县(区)纪委结合实际出台规定,倡导农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县乡两级纪委狠抓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村干部和普通党员抓起,带头节俭文明办理婚丧嫁娶事宜,遏制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引导基层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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