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一支“没收”来的钢笔

发布日期:2019-10-2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   

儿子上小学六年级,是纪律班长。一天晚上,我见他在书桌旁摆弄着一支崭新的钢笔,爱不释手。

“这支钢笔挺好看的,妈妈给买的?”平时工作忙,很少陪他,趁学习间隙,正好关心一下他的学习。

“没收同学的。”儿子兴奋地把钢笔递给我,像是在展示自己的“胜利品”。

“没收?学生还有没收别人物品的权力?”

“我是纪律班长,谁上课不认真学习就记上谁的名儿,然后交给老师处理。”他看着我,自豪的说。

“老师让你记名,没说让你没收东西吧?”

“没有。”看到我语气有点加重,儿子小声地说。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我,马上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孩子年龄尚小,思想上不成熟,对如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必须加以引导,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儿子,上学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会做人的道理。老师让你记名,是想了解和掌握班级课堂纪律,及时教育那些极个别不认真学习的孩子,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你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老师赋予你的权力,知道吗?”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若有所思。

“即使老师赋予你没收的权力,没收来的物品也不能据为己有,应该交由老师处理……”我循循善诱。

“我错了,明天就还给同学。”儿子满脸通红,低着头小心地把钢笔放进文具袋。

“还没收其他同学的物品了吗?”

“没有,其他同学都不给。这个同学不想让我给老师告状,就把钢笔给我了,我也正想要一支这样的钢笔,就收了,然后把他的名字给去掉了。”他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其实他也没有怎么捣乱,就是眼珠子向窗外看了几眼,正好被我发现。”

“老师让你当纪律班长,是对你的信任。”我继续说道,为了一支钢笔就徇私舞弊,起了私心,坏了规矩,该反映的问题不反映,该上交的不上交,以后谁还会服你,没有纪律的约束,那班级还不乱了套。

“我真的知道错了,明天就向同学道歉。”他低下着头,喃喃地说。

看见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拍拍他的肩膀,轻松地说:“知错能改,好样的。”

第二天,我专门买了一支相同的钢笔送给了孩子,并告诉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只有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才能走得正,行得端,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

这件小事也让我陷入了沉思。作为党员干部,决不能把“管好自己、管好家人”挂在嘴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小事上,深刻认识到“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让良好的家风成为一种习惯,持续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供稿|鹤山区纪委监委 秦云   编辑|董亚鑫  上传|王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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