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率先践行“三严三实”,持续加压发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践行“三严三实”,要增强定力、明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于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抓好落实。当前,尤其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握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把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之中,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充分运用函询、诫勉、警告、职务调整等手段,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不越雷池半步。持续深化“三转”,敢于探索实践,勇于改革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做好查办案件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并逐步延伸到乡镇(街道),拓展到派驻机构;要积极探索办案协作区工作模式和运行方式,破解基层办案难题,增强基层办案合力;要探索推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制度,选好配强纪检干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践行“三严三实”,要定严标准、提高要求。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驰而不息纠“四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盯紧看住“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扭住抓牢一个个具体问题,锲而不舍、持续努力,着力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纠正不良习气,防止沉渣泛起、回潮反弹。要聚焦重点,加压发力,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经商办企、大肆圈钱违纪违法、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践行“三严三实”,要顶住问题、一抓到底。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腐败问题的严峻程度和复杂程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得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干下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无论前进路上还有多少荆棘坎坷,都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总目标,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有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践行“三严三实”,要责任担当、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战略任务,需要全党参与、全民支持、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形成党内与党外、纵向与横向、机关与基层、整体与个体的联动机制。当前,就是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统揽,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合力,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不能等待、不能观望,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各级纪委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使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工作成效。(济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高俊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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