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当前国内形势对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提出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当前反腐败形势仍处于“比较严峻期”或严峻期”,除中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腐败现象存在辐射范围广、蔓延速度快等特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循“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的原则,运用“底线思维”对权力行使的边界进行限定,在此基础上始终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需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监督是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制度设计与安排。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如果不首先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自身不正、不硬,做不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就不能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检察机关必须时刻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把自身监督放到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确保检察机关自身严格公正执法,真正做到检察机关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
(三)个体健康全面发展要求检察机关注重自身反腐倡廉
范仲淹认为,如果一个官吏能做到“忍穷”,可免一人一家之祸;如果所有官吏都能“忍穷”,则可以免除政权颠覆之祸。任何一个家庭成员对家庭的影响都非同寻常,检察干警也毫无例外。如果检察干警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不够高,就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痛苦和损失。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保证检察干警用好权的基本前提,检察干警要时刻加强自律意识,时刻把自己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规章制度的管理之下、上下各方的监督之下,政治上不变质,经济上不贪婪,道德上不堕落,生活上不腐化,才能维护好家庭,实现个人的价值追求。
二、检察机关如何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基层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法治思维为引领,健全检察机关监督制约机制
实践中,在检察权的优化配置中,为加强对检察权的自身监督,可建立诸多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如健全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检务督查、执法办案回避制度,健全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防范违法办案等监督机制;健全落实案件管理制度,从程序上防止检察权滥用,落实案件考评责任,实现具体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督;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推进检务公开,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和形式,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社会监督等。在构建检察权监督制度的同时,检察人员乃至检察机关还应当注重法治思维的养成,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司法公正。
(二)以廉政教育为核心,提升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能力
党风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道防线,要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培训。要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廉政教育机制,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要结合地区和单位实际,加强计划部署,进行长计划、短安排,把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廉政党课制度、“周提醒、月警示”等廉政教育机制固定下来,确保廉政教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自身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围绕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学习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不讲原则讲关系等问题。
(三)以检务督查为手段,深化检察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建设
积极探索检务督察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契合点,根据防控措施的落实效果,针对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并针对不同的问题制订不同的风险点及等级,对有苗头性的问题加强检查力度,要将检务督察工作并入常态化的工作之中,在静态与动态之间进行管理防治。要将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作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检务督察的重点,借助检务督察机制,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以责任追究为约束,严格落实检察机关责任追究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检察机关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制度,必须抓好落实。而健全规范领导班子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要制定规范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制度,如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完善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健全党组、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中,应细化责任追究程序,用“一案双查”倒逼“一岗双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既要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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