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鹤壁市委批准,鹤壁市纪委监委对鹤壁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张保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保臣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取高额利息,违规接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向办案人员打招呼,干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违法犯罪案件查办,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保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鹤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鹤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保臣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鹤壁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伟
上传:师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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