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鹤壁市委批准,鹤壁市纪委对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小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范小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家企业和个人款物,为他人在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此外,伙同他人虚列套取巨额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个人经商办企业投资和其它支出。其贪污和受贿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小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鹤壁市纪委)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