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淇县黄洞乡卫生院原院长赵怀山、王荣林、范海涛,原副院长王灿,现任院长常连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赵怀山、王荣林、范海涛、常连雨分别在担任黄洞乡卫生院院长,王灿在担任副院长(主持工作)期间,单位职工陈某在2000年、2018年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陈某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以来,均未到岗工作,单位也未对其作相应处理,仍对其进行正常考核、晋级,并保留人事编制。2019年5月,赵怀山、王荣林、范海涛、常连雨、王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指导员魏志国不认真履职尽责问题。2016年3月2日,李某某在打架事件中受伤,淇县公安局卫都派出所受理案件并委托淇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进行伤情损伤程度鉴定。魏志国在对李某某伤情检查过程中,对送检材料审核不仔细,要求不严格,致使李某某伤情先后出现轻微伤、轻伤两个不同鉴定结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魏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供稿|淇县纪委监委 编辑|卢家杰 上传|吕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