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03-12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县文广局原书记、局长朱保东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县文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保东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给联乡包村人员朱保东、崔国献、郭冬、董太广发放生活补助共计1.23万元。2018年1月16日获嘉县纪委给予朱保东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项已收缴。

2、亢村镇卫生院原院长范道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范道领利用2012年以来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国药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向亢村镇卫生院供应药品之机,于2015年5月收取该公司业务员周克让好处费现金3万元,其妻张利琴收取银行转账款1万元,共计4万元;范道领利用卫生院2015年2月份从新乡市金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置价值125.8万元DR之机,多次收取该公司业务员田学军送来的现金2.65万元、价值2000元洗浴卡一张,共计2.85万元。2018年1月16日县纪委给予范道领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县残联原理事长马万中违规处置公务用车问题。2008年12月,马万中未经县残联班子会研究,未报县财政局(国资局)批准,擅自将桑塔纳牌公务用车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随后用售车款、单位筹集的7万元及个人垫付部分,购买价值10万元的别克牌公务用车。2013年6月马万中调离县残联时,违规将售车款2万元及个人垫付款项在财务账上报销。2018年1月2日,获嘉县纪委给予马万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月2日,获嘉县监察局给予马万中行政降级处分。(新乡市纪委)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