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委:量化考核 倒逼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2018-07-13 10:36 来源: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不虚、不空、不偏”,6月28日,市纪委监察委印发《关于对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宣传动员和警示教育阶段开展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班子成员带队,市纪委组织部和执纪监督室具体负责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机关各支部及市委巡察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统一组织协调的督导模式对全市以案促改宣传动员和警示教育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摸底督导。

《通知》明确19项督导要点,逐条明确检查方式方法,内容规范合理,方法便捷高效。针对19项督导要点,以总分100分为标准,设置最低5分、最高10分不等的分值权重,确保各项要点量值合理,易于量化计分。7个督导工作组,将按照督导工作统一安排对所联系单位开展督促指导工作,以量化结果反映督导实效,及时下发督查通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责任编辑:   开封廉政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