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纪委:三举措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2018-01-19 09:36 来源:

通许县纪委把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有力促进了基层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

加强案件备案。通许县纪委制定基层案件办理流程,以光盘的形式发放至各乡镇、各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以规范办案流程;要求各乡镇发现案源线索时,限时在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通过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过程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情况、办案工作进度。

加强办案指导。备案后,相关业务科室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是否立案、如何开展调查取证、如何定性量纪进行精准指导,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将相关材料交审理室进行立案审核把关,切实防范案件在调查方向、证据要求、法规适用等方面出现偏差。对其在调查谈话、外围取证等证据收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由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针对个案开展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监督参谋作用。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由纪委分管领导带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督查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和协调办案单位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办案程序的监督,确保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通过组织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案件的证据链、处置流程、定性量纪和办理时限等问题,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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