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纪委:细“微”入手 深入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8-01-31 15:18 来源:

(通讯员 李昊轩)2017年以来,鼓楼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建立监督体系,重拳出击,深入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夯实责任,建立监督“微体系”。年初,组织区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反腐倡廉工作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把“两个责任”具体细化,年中、年底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下发督查通报9期,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1人,推动各职能部门依纪依法行政、高效履职。

抓常抓细,紧盯基层“微权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纪律检查18次,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通报批评20人,责令检查9人,诫勉谈话1人,党政纪处分3人,对5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备、民主生活会报备、个人廉政事项报告等制度。设立廉政档案室,为全区4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做到预防在前,防范在前,对一些“四风”苗头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

从严执纪,严惩基层“微腐败”。制定信访举报工作规范,通过在各单位设置宣传栏和举报箱、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巡察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扩大线索来源。建立廉洁谈话室,制定《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制作《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流程图》,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在抓早抓小的同时,攥紧压舱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放松对后“三种形态”的把握运用。2017年以来,区纪委立案16件,党政纪处分20人,轻处分12人,重处分8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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