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纪委监委“三个坚持”,狠抓案件审理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审结案件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处分执行率100%,审理申诉率保持0%。
坚持程序规范,实行“三级”审理。严格按照“二十四”方针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三级案件审理流程即“主审人初审、审理室专题会审、纪委常委会终审”,实现规范化审理,有效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坚持惩教结合,突出“治本”功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10名被处分人进行跟踪回访教育,通过谈心交流,消除被处分人心理包袱和思想顾虑。突出标本兼治,通过排查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向有关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7份,督促补齐制度短板,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坚持自查自纠,处分执行“不打折”。2019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拉网式“回头看”,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155人次,按照受处分种类,一人一档,分类管理,保证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鼓楼区纪委监委 张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