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郾城区孟庙镇全面实施并扎实推进以“厘权”、“履权”、“监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力争实现村(居)组织“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结果透明化”。
该镇在全镇30个村(居)中筛选出9个行政村,作为第一批试点村,完善办公条件和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级召开“两委”会、党员会等会议,分步骤推进“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工作。由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监督评议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村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村(居)干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两个责任”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凡是通过“阳光三权”形成的各项决议不得随意更改,所有“阳光三权”落实情况要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评议。村上设立“阳光三权”和“四议两公开”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由村务监督小组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