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源汇区委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一指导、细化清单、台账式推进”工作机制意见》,将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10项共性任务,同时为全区67个单位设置了157项个性任务,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内容;源汇区纪委相继出台了《关于2015年继续实行“三级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推进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的实施意见》,将全区44个单位的基础工作细化为“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追究责任”6项“共性目标”和190项“个性目标”,推进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
今年以来,源汇区第一季度已分层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刻、履责不力,班子主要负责人、成员出现违纪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工信局2个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单位出现违规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区农林局、区畜牧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国土分局4个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对信息、宣传等反腐倡廉基础工作没有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档案局3个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对以上9个单位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2015年为源汇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年,区纪委将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力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