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强力推行信访举报“细、严、准、实”四字工作法,取得了当场化解率、办理高效率、信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全面提升的良好工作成效,让上访群众“信访变信任,愁容变笑容”。
接访受理突出“细”字,提升当场化解率。对所有信、访、网、电信件认真甄别、归纳梳理,细心沟通、正面引导,做到精准受理。今年以来,已对9件业务外信件进行了办理,当场化解矛盾纠纷13件。
转办督办突出“严”字,提升办理高效率。定期筛选一批涉及脱贫攻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的信访举报件,深入基层对相关镇(街道)进行面对面督办,对超期的进行追究问责,提升信访件转办督办高效率。
处置定性突出“准”字,提升信件办结率。一方面定期召开处置研判会,集思广益、综合研判,另一方面实行信件主办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四方”联审制度,准确定性,提升信访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
阳光反馈突出“实”字,提升群众满意率。组织开展“阳光”公开信访反馈活动,不遮掩、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将调查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信访件办理的群众满意率。
今年以来,登门回访群众11人次,组织阳光公开反馈活动6场,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调查处理结果满意了,群众的信访就变信任,愁容就变了笑容。(召陵区纪委监委 白素丽 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