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实效。在督查方式上,采取“五结合”,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经常性督查相结合、带问题线索督查与突击性督查相结合,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和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重大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和办公场所、餐饮娱乐场所等关键地点,开展督查活动,提高督查实效。
二是注重作风整治,严查“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执纪监督、网络舆情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同时,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查暗访,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顽疾。对典型案件,在第一时间内指名道姓予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注重责任追究,深推“两个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县纪委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处理。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既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案件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问责12人,分4次约谈7个单位主要领导14人。(临颍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