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源汇区召开2016年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区干河陈乡、教科体局、畜牧局、司法局、财政局五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评议。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纪委委员、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驻区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负责人,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五名党组织负责人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分别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就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难点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向5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询问和质询。区纪委委员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组长进行现场评议,填写《评议意见表》。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力伟同志就如何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讲了三点意见:
正确研判、正视问题。结合去年以来市区两级巡察、半年督导和日常调研的情况,概括起来,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党委(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风的问题,导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二是责任落实乏力。少数党委(党组)疏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动向的学习研究,抓工作的措施乏力,权力运行核心环节缺乏责任跟进,向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传导责任压力不够,甚至存在断层现象,导致主体责任棚架,落实效果欠佳。三是监督检查缺位。个别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缺乏经常性监督检查和落实;有的党组织负责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报告,不及时警示提醒,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四是责任追究不严。主要表现在:“好人主义”,不想追责;相互推诿,不愿追责;怕遭报复,不敢追责;说情困扰,难以追责;以功代过,掩饰追责;隐瞒不报,逃避追责。部分单位在追责过程中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党纪政纪处分少。
明确责任,明确任务。要明确目标。当前最关键的是要以学习贯彻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和时间观念,对照年初区委下达的主体责任目标,一项一项对照检查,查找工作落实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采取措施逐步改善,确保全年工作顺利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即:抓作风建设,坚决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抓追责问责,要弄清楚问责的对象是谁、问责的情形有哪些、问责的方式是什么三个问题,推动问责常态化,促进党的纪律规矩执行到位;抓纪律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的综合运用力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抓监督制约,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监督。要注重实效。坚持两种态度: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零容忍”,严查严办要案;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抓好两个关键:经常抓和长期抓,从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抓起,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用好三部法规:新修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铁的标准,对违反《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符合《问责条例》的行为,发现就抓,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强化担当,强化落实。要敢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敢于担当的无私情怀,强化党的意识,在党忧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要做表率。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还要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律己。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各种考验面前意志坚定、前进道路上方向正确。(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