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警钟长鸣知敬畏 警示教育促廉洁
来源: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发布时间:2020-07-27

“安某某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上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不知敬畏、知法犯法,我们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7月24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纪检监察专干张艺帆在全区警示教育专题会上领学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通过纪检监察专干及联络员这张“联络网”畅通警示教育渠道,组织黑龙潭镇、姬石镇,区直及直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中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触动,坚持逐案剖析研判,认真检视分析引发案件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对标对表“揽镜自照”,以“警”为重心、以“案”为根本、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坚持警钟长鸣,推进正本清源。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刻警醒自己筑牢防线。”该区财政局干部在参加本单位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后说道。

截至目前,全区及区直18个单位和辖区两镇已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累计160余人参加。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内心受到强烈震撼,深刻感受到利剑高悬,不论职务高低,“大贪”还是“微腐”,违法违纪必将受到纪律和法律的严惩。

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举一反三,以案为警,以案为鉴,认真汲取典型案例中的教训,常怀律己之心,坚守纪律红线不松懈,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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