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舞阳县纪委监察委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扎扎实实做好业务培训和后勤保障工作。
健全体制机制。印发《舞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工作,明确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干部管理等内容,为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研究制定《关于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强化自身建设。舞阳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针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亟待提升问题,该县纪委监察委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我带大家学业务”知识讲座,旨在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有效履职,邀请市纪委监察委业务骨干和机关各部室中心负责人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不仅涵盖执纪审查、案件审理、信访接待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又重点讲解“中央八项规定”“两个责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知识。
抓好后勤保障。改革后,派驻机构由原来的43个缩减为15个,但是监督单位增加了37个,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为方便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分配保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公用房,并配备保密柜、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录音笔以及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必需的办公办案用品。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将派驻机构办公、办案经费纳入县财政单独预算,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舞阳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