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颍县纪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实行监督执纪问责考核机制。出台《监督执纪问责考核办法》,实行考核对象全覆盖,除了把各乡镇、县直纪检组(纪委)列为考核对象外,还把垂直单位和机关各工作室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实行全县通报制,并与个人评先创优挂勾。
二是实行领导分包制。县纪委常委或副局长每人分包3个乡镇。分包领导要定期过问分包乡镇的查办案件进度并召开碰头会,从案件的入口到案件的出口全程指导、督促、跟踪,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缩短了办案周期。
三是实行全员办案制。全员办案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打破科室职责界线,对受理案件分解分工,明确到室、到人,限时办结。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由委局分管案件领导直接牵头查办,疑难问题由纪委常委带头亲自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办,避免了办拖拉案,做到了直查快办。
四是实行协作区办案制。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我们依托四个案件室将全县100多个县直单位和15个乡镇划分为四个协作区,协作区组长为县纪委分管案件的两个常委,县纪委案件室主任为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所辖协作区内的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工作人员为协作区成员。
截止目前,临颍纪委共立案17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4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处分21人。(临颍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