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8-01 10:45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联系;

2.负责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纪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县纪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县纪委贯彻落实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

4.组织协调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及县纪委办公室、县监察局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派驻(出)机构印章,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对外联络接洽、秘书、值班工作;

6.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协调机关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工作;

8.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

9.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对机关本级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10.负责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部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机关各室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4.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及人选审核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6.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省、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8.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不含委局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9.负责受理对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0.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县党员、公务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全县廉政文化建设;

3.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机关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4.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5.负责机关网站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

6.负责全县典型案例的分析与教育,开展以案施教工作;

7.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网络宣传工作;

8.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9.汇总、整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1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九审查调查室

负责联系各乡镇、县直单位、县属事业、企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1.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全县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县纪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

5.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6.协助、配合开展巡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意见等工作,参加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各单位县管干部的诫勉谈话;

7.承办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8.负责了解各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县区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乡镇、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承担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9.负责对本县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投诉;

11.负责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的协调;

12.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对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或者改进建议;

13.组织、协调对本县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提出效能监察意见或建议;

14.指导、监督、检查本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定、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向本级监察机关、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复议室)

1.审理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及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单位)报批、征求意见案件,审核备案案件;

2.承办应当由镇(乡)、县级部门(单位)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比照处理报县纪委备案的案件;

3.承办镇(乡)党委政府、县级部门(单位)和委局机关有关科室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4.起草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解除行政处分、申诉复查等工作的操作细则,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业务工作;

5.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业务工作;

6.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县纪委监察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镇(乡)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单位)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机关收到的申诉信件;

7.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8.制定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9.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申诉复查复议业务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信访室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等工作;协助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县纪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4.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6.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配合做好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核实工作,牵头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意见相关工作;

2.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做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的相关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3.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国(境)内、外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县内协调机制;

4.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关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5.督促查办中央纪委、省纪委、县委和县纪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

6.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8.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网络信息中心

  1.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为网情收集、网络举报、案件管理、电化教育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构建工作平台;

 3.负责机关各种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法规调研中心

  <一>调研工作

  1.承办全县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

  3.承办县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1)组织开展全县性纪检监察理论研讨活动,进行综合性或专题的学术交流;

  (2)承接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的研究课题,组织撰写学术研究论著;

  (3)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4.负责全县反腐倡廉民意调查、调研信息工作;

 <二>法规工作

  1.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2.是起草涉及全局性的反腐倡廉制度;

  3.是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是对有漏不堵、有章不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办工作

负责向专项小组领导报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县委改革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按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县委改革办要求,及时报送本领域改革工作要点、计划、实施方案,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开展涉及本领域改革事项的调查研究,负责具体事务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需提请研究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十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3.协调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调配、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4.督促检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5.督促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6.督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