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狄治民案件专项以案促改工作中,洛宁县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狠抓落实“四个突出”举措,把全县以案促改工作步步引向深入。
突出“十大抓手”。在宣传动员阶段,突出抓好专题学习、警示教育、交流讨论三项活动;在剖析整改阶段,突出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题风险排查、开展专题民主评议三个专题;在完善制度阶段,突出抓好深化学习教育、压力传导、规范权力运行、以案促改常态化四项机制建设。通过逐项落实、逐步深入“十大抓手”,切实把责任夯实、措施做细、整改到位。
突出案例剖析。向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配套下发处分决定书、判决书、个人忏悔录等相关材料,指导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开展案例剖析。
突出问题查摆。制定《落实狄治民案件专项以案促改查摆剖析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以狄治民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着力查找在纪律规矩、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和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刻剖析、自查自纠,查摆出一大批问题,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知耻知止的目的。
突出跟进督查。县委设立以案促改督查考核组,负责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将督导检查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严格按照“学习教育是否深入、排查问题是否精准、剖析原因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是否具体、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确”的标准进行督查,坚持“四个不放过”,对工作开展不实、达不到要求的打回重新进行,确保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