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新安县五头镇某村支部书记的游某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收受承包商张某礼金,县纪委监委已将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县公安局查处。日前,新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中通报了这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为了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日,新安县启动了为期八个月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此,该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范围和重点,列出了时间表,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2014年以来全县规模以上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处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提出重点要求。
讲究方法重视实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研究法律法规、了解工作流程,做到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组织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职能单位,结合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
惩防并举查纠并重。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使用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听证、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影响恶劣,具有代表性与可查性的线索,要进行仔细的甄别研判,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立案查处。
通过专项整治,将曝光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集中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线索,通过严明纪律,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行为和管理秩序,打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工程建设环境。(新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