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精神,我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这次监督检查,对于消极应付、敷衍塞责、一经发现,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嵩县纪委监察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到。
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9月2日,嵩县以案促改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到部分单位通过查阅阶段性工作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在随后的座谈会中,检查组强调:以案促改工作是推进标本兼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以案为鉴,防范风险于未然,为完善管理方法,堵住制度漏洞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