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会君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县纪委给予史会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4月20日下午,县民政局召开宣布党政纪处分决定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县民政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40余人参加。
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智辉宣读了处分决定,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杨关桥就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受处分人当场作出深刻检查,派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高伟霞对以案促改进行了具体安排,县民政局党组认真剖析了违纪问题根源,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并将这起案件列入各党支部“两学一做”重要学习内容,对党员干部开展全方位的警示教育。
2018年3月,国家扶贫办暗访组暗访伊川县鸣皋镇马良寨村脱贫攻坚工作时,发现马良寨村存在脱贫攻坚宣传氛围不浓、群众政策知晓率低、帮扶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伊川县民政局作为鸣皋镇马良寨村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被国家扶贫办暗访组暗访时发现,给我县造成了不良影响。史会君同志作为县民政局主抓扶贫工作的副科级干部,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县纪委给予史会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2018年以来,伊川县纪委监委在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伊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