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汝阳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县民政、扶贫、财政、审计等7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分管领导,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共130余人,旁听该县靳村乡石寨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高某某挪用公款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后, 该县组织县、乡纪检干部72名,深入15个乡、镇216个行政村,督促指导查找问题漏洞,建章立制,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同时,县乡两级再次明确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把警示教育开展在庭审现场,用发生在身边、与我们联系紧密的‘鲜活’案例教育大家,感觉好像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让人冒汗、警醒,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该县蔡店乡纸房村党支部委员申二峰表示,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引以为诫,时时处处遵规守纪,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汝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