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精准立“制”一“改”到位
2020-10-09 15:47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你们围绕案件暴露的每一项问题,都列出了整改措施,并制定了相应制度,简单看似整改十分到位,但每个案件暴露出的很多问题都存在关联性,制定制度不能隔离其他问题‘单对单’进行表面完善”。

9月25日,河南省新安县纪委常委张永红对该县自然资源局以案促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单一地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制度貌似工作很扎实,其实是对待问题整改不走心、不踏实、花架子的表现,只能把问题解决在资料里、台账上,不能从根本上疏解问题、堵塞漏洞,反而会增加成本,减弱服务群众能力,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该县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高鸿波说。

为破解把“完善制度”变成“制度叠加”这项典型形式主义问题,新安县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做强做实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对近年来以案促改建章立制环节中新制定、修订的制度进行系统“体检”,对制度的实用性和操作性进行系统论证,实践检验。

通过对建章立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县各案发单位共发现168项制度存在实际发挥作用不明显、制度顶层设计不全面、在操作中加重群众负担等现象,为了使这些制度从“无用”变“有用”,该县纪委监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制度“打倒重来”,重新分析定性。

截至目前,共废止38项、完善91项、合并39项、新制定16项,通过精准“执”纪达到了精准“制”制,有效提高了制度的实用性和执行力。

“目前我们已废止制度25项,重新修订7项,通过这次制度‘体检’,使我们在工作中,不再会因‘制度打架交叠’而困惑,我们工作起来更顺手,服务群众也更用心了”,该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冰茹说。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章立制是关键,但制定制度切忌随意,要加强顶层设计,即契合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又要从制度的执行力上着手,充分考虑制度的生命力和实用性,让制度即‘久’又‘刚’,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不给腐败留空间。”,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郝爽说。(新安县纪委监委 张磊)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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