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违纪行为的发生,暴露出你单位存在规章制度、思想教育等方面存在漏洞,限你单位45天内整改到位。”9月15日,瀍河区纪委监委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涉案人员所在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总结”,在案件审查调查结束,提交审查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相应的清单式存在问题、整改目标和时限,“一案一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度以案促改。
为了避免“一发了之”, 以案促改工作“打折扣”,按照“次月检查”的原则,对以案促改通知书后附加的问题整改清单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加强跟踪问效。目前,相关案发单位已从加强纪律学习、警示教育、制度机制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部署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分阶段汇报整改成效。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工作善总结、成效精提炼”的方法,靶向筛选案例。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加大案例通报、案例分析的推送力度,深入挖掘利用案例资源,建立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库,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以案促改工作需要,精准选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案例,确保案例的全面覆盖、全员覆盖,增强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方面及时防止苗头性问题恶化,另一方面堵塞漏洞,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续文章”。(瀍河区纪委监委 霍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