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皋镇马良寨村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完工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直到2018年3月18日工程仍未完工通水,被《中国扶贫》杂志记者暗访发现,县水利局主抓安全饮水的副主任科员姜某,在落实安全饮水项目时,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了严重影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月9日,在水利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上,伊川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课堂。
会上,受处分人员当场作出深刻检查;单位一把手作为主体责任人针对查出的问题主动认领,不推责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违纪根源,并作出表态。会后,水利局党总支7个支部分别就此处理决定展开谈论,分析违纪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现场警示教育,切实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伊川县纪委监察委挺纪在前,整装前行,不断夯实执纪办案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基础,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种新常态来抓严抓实抓深入。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委共办理科级以上违纪案件15起,都采取了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课堂的方式,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伊川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