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宜阳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办案安全工作做为“生命线”常抓不懈,通过预防培训、总结谈话、过程教育等方式常念“紧箍咒”,把办案安全意识贯穿始终,进一步促使办案人员严守安全门。
任前培训。针对新进办案人员,任职前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谈话,学习安全办案的相关规定,促使他们深刻理解办案安全的重要性。
个别谈话。针对个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的办案人员,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主管领导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示警,实行超前防范,防止问题扩大化。
例会总结。由分管常委牵头,各办案科室每月召开例会,讨论前期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并对各地曾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对照检查。
过程教育。案前动员、明确责任,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案中督促,由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委领导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案后敲钟,对照上级各项安全防范规定自查自纠,做到警钟长鸣,永不松懈。(宜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