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皮民骨”涉粮企业,新安县125户企业全部整改到位;洛宁县通过开展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收粮“打白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线索224个,纠治侵害卖粮农民利益问题……近日,河南省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监督保障国家政策性粮食存储安全。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入抓紧抓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聚焦涉粮突出问题和监督重点,洛阳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巡察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把粮食收购、存储、销售、质量四个关口。聚焦基层粮库“责、粮、钱、人、事、制”六个方面,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280余次,发现财务规范、三公经费、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等方面问题43个,点对点发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24份,并运用重点工作交叉督战督查机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督战督查270余次,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目前,全市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33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洛阳市纪委监委强化办案引领,运用“信、访、网、电”举报受理体系和“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线索快移机制,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摸清线索底数。针对涉粮线索协调难、手续多、取证慢的困难,成立涉粮问题线索调查专班,统一线索管理、核查规程、指挥调度、把控质量。聚焦“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加强监督,重点查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权钱交易、输送利益、滥权妄为五个重点问题,同时选取23件粮食库存大、涉及金额多、问题反映集中的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粮问题91件115人,处分108人。
据了解,洛阳市纪委监委向粮食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建章立制127项,粮食部门先后出台《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超标粮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粮食购销、储备、轮换、资金管理等环节的顽瘴痼疾。
“我们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洛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