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监委对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玉茹(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玉茹违反政治纪律,为逃避组织查处,与他人伪造证据、串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非法占有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和受贿犯罪。
刘玉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洛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玉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