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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廉洁 “入学、升学、返校季”“四不”承诺早预防
发布时间: 2019-08-20 21:10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8月份“入学季”“升学季”和“返校季”的重要时间节点,早提醒、早预防、严监督,确保驻在单位的党员干部不因子女入学升学返校违规违纪。
  
   统计提醒:为做好此项工作,对驻在单位有入学、升学、返校子女的党员干部进行统计,对其子女就读学校、年级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廉政提醒,紧绷“廉政弦”早打“预防针”。
  
   广纳范围:为最大限度防范廉政风险,廉政提醒的子女范围囊括了小学入学、初高中升学、大学和大中专院校升学、大学和大中专院校在读;将事项范围扩大至违规组织“入学宴”“升学宴”“谢师宴”和违规报销接送子女费用、公车私用等。
  
   “四不”承诺:组织纳入提醒范围的党员干部在四个方面作出承诺:一是不违规操办任何形式的“谢师宴”和非家庭性质的“入学宴”“升学宴”;二是不借子女入学、升学收敛钱财;三是不以差旅费、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子女入学、升学、返校相关费用;四是不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入学、升学、返校。
  
   监督检查:为确保承诺落地兑现,向驻在单位党组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在法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在廉政提醒会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同时成立机动核查组,制定工作预案,随时待命,确保如有顶风违纪,快查快处,坚决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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