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野县委巡察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以构建贯通融合监督体系为抓手,层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落地见效。
建章立制聚合力,构建贯通融合监督体系。一是以制度创新破解监督难题。针对整改责任弱化、监督力量分散等痛点,新野县强化“一盘棋”思想,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巡察整改贯通融合监督实施办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三方联动”职责,细化整改培训、资料审阅、中期督导、质效评估全流程标准。二是创新拓展整改监督维度。根据不同领域精准充实整改专业力量,将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纳入联合督导组,重点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直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等专业领域整改难题,通过人员混编、成果共享,提升巡察整改监督质效。2025年,已对11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党委和76个村(社区)开展了整改联合督导,发现并纠正整改责任悬空、措施方向偏差等问题160余个。
多维发力压责任,构建全链条管控机制。一是清单化明责,拧紧责任链条。编制《巡察整改工作手册》,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等5类责任清单,细化每个阶段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化管理。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专题培训,印发《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清单》,细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清单,提升监督能力。二是常态化督查,传导整改压力。建立“中期督导、期满评估”双重核查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后2个月开展中期督导,4个月集中整改期结束后进行整改成效评估,全面“阅卷验收”。2025年以来,联合审阅21个单位70余份整改材料,提出指导意见180余条,下发督查通报4期,点名通报典型问题90余个。三是精准化问责,强化震慑效应。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有差距的单位精准“亮剑”,分类下发督办函、提醒函,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已累计下发督办函5份、提醒函7份,党纪处分1名单位负责人,对1个单位领导班子、2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标本兼治求实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一是聚焦民生痛点,解决急难愁盼。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堵点。推动解决沙堰镇吕营村长期租用民房办公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主体已完工,即将投入使用,群众办事不便利问题彻底解决。在医保领域整改中,通过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医保基金“跑冒滴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紧盯发展堵点,提升治理效能。针对巡察发现的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等问题,推动职能部门系统整改。第十轮巡察整改中,推动解决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授权不到位、委托审计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8个,整改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显著提升。三是着眼长效常治,深化成果运用。推动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县效能中心对书记批示事项全程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线索查办,组织部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形成 “整改—评估—提升—深化”的闭环体系。目前已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0余项,基本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实现了巡察整改从“被动改”到“主动治”的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