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阳市党的建设高质量半年考核和清廉护航行动要求,市纪委组织对13个县市区和4个功能区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上半年以案促改工作考评的通知》,组织6个执纪监督室对联系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半年考评。制定《2019年上半年南阳市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评分表》,侧重考核评价各县区纪委在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过程中的具体表现,突出在以案促改案件数量多少、警示教育效果是否明显、查摆剖析是否全过程监督、个人心得体会和剖析报告是否存在抄袭应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是否通过以案促改主动投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坚决杜绝以案促改中的形式主义。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市纪委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对县市区前6名和功能区前2名的进行不同程度加分,持续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