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来源: 邓州市       发布时间:2025-10-14 17:10 
  

今年来,邓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行为,现将2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寇某某诬告邓州市发改委等单位相关干部案。2015年3月,群众寇某某竞得我市某工程后,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导致该工程造价超预算20万元。因项目方未支付超额部分,寇某某近年来多次反映发改委李某某、审计局李某某贪污、挪用其工程款。经查,寇某某的行为系诬告。2025年7月,寇某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李某某诬告邓州市罗庄镇董寨村相关干部案。2025年1月以来,邓州市罗庄镇董寨村村民李某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帮助亲属违规办理农村低保,原组长刘某某利用亲属名下耕地骗取农业保险问题调查后发现不属实。此后,某某仍重复举报已有明确结论的问题经查,李某某行为系诬告。2025年4月,李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邓州市纪委监委为李某、刘某某澄清正名。

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确保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坚决杜绝任何利用举报进行诬告陷害的行为。下一步,邓州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推进诬告陷害专项治理,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协作联动,进一步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推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同向发力,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一体推进中等城市、更高水平的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