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郏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92件,立案165件,党纪政务处分28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4人,一般干部88人,农村等其他人员144人。
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1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5.5%;第二种形态205人次,占36.5%;第三种形态26人次,占4.6%;第四种形态19人次,占3.4%。(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