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在《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简报》上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请海云同志阅。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注意总结他们的好经验并指导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2020年12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把示范市创建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及时启动全市示范市创建工作,坚持抓关键、建机制、重实效,着力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强力推动了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提升领导小组规格。以市委文件、市委市政府名义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由原来市政府牵头主抓,上升为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齐抓共管,成为全省第一个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规格的地市。
二、成立创建工作专班。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成立了市级创建工作专班。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结合实际,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创建专班。各级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本级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建立创建工作规范。全市逐级建立了《专班工作制度》、《周例会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专班人员的职责、任务,市级创建专班先后组织人员培训10余次。通过周例会听取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先后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规范了材料收集内容、标准、格式、分类和汇总方法;市政府网站统一设计了县(区)、市直部门网站创建专栏,建立了各部门创建专栏链接,不仅方便检索创建指标,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四、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根据创建方案指标体系设定的100项国家指标,25项省级指标和我市5项特色指标,梳理归纳出56项创建目标任务,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年度创建工作台账。台账包括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5项内容,涉及各类会议、专题培训、检查督导、材料收集、资料审核、创建初评、宣传报道、工作保障等多个方面,同时对台账所列目标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为扎实有序开展示范创建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五、强化创建督导机制。一是领导督导。将示范创建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台账,由分管市级领导督促倒逼县(区)、市直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二是重点督导。将示范创建重点部门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台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行督查;三是双月检查。建立“双月检查,季度点评”机制,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开展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实施方案》,每两个月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点评会,以正式文件印发“双月检查”结果通报。四是日常督导。针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阶段性工作节点,由市级创建专班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日常督导,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
六、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方案》,从宣传计划制定、抓好阵地建设、用好行业平台、开展“六进活动”、发挥媒体作用、组织文艺创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日报开设了示范创建专题栏目,通过手机短信发放法治宣传内容,编发示范创建工作简报21期。市司法局“龙之声”普法艺术团编排法治戏曲节目,在广场、公园、车站、社区等繁华场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戏曲巡演”活动,受到社会好评。市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独门独院单位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文化墙,黄河河务部门和沿黄各县(区)着力打造黄河法治文化宣传带等,为全市开展示范创建营造了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