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余广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杜新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出席会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传达了中央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三个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吃透上级精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守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严防死守,压实责任,健全机制,严肃纪律,确保追逃追赃工作万无一失。
会议明确了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情况负总责、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以反腐败工作的高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