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三措并举”过清明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灵宝市纪委监委

清明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灵宝市纪委监委三措并举,树立文明祭扫新风。

加强教育提醒,倡导清廉家风。印发清廉过清明的通知,利用“清风灵宝”微信公众号和QQ工作群等,广泛宣传小长假期间廉洁自律要求,做好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廉政教育工作,提前敲响节前廉政警钟,倡导在文明祭扫、清朗过节的同时,立起修身的标尺,重温家规家训,清白传家做人。

明确“八个严禁”,强化纪律约束。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加强监督严检查,深查细究快通报。清明节期间,向社会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成立5个明察暗访调查组,对全市重点问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查实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文明节俭、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