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有关政策规定,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进一步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专项整治活动。
紧盯五类重点对象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以上含2019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
聚焦两类重点问题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二是违反有关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
违规兼职(任职)取酬问题。违反有关规定在企业(公司)、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将统筹监督执纪协作区力量,深入各地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对隐瞒不报、虚假整改,或在摸底、核查中发现以及被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均按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问题较多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98-12388
2.举报网址:http://henan.12388.gov.cn/sanmenxia/
3.微信公众号:清风三门峡(微信搜索并关注“清风三门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底部点击“微信举报”,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举报。)
4.举报地址:
来信请寄: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三门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72000)
来访请到:三门峡市崤山路东段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