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方面,存在报备内容与会议研究内容不一致以及漏报、瞒报等问题……”近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在与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专题会商时通报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近期,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对市直各单位2024年以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进行全覆盖式专题会商,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规定》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是否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建议反馈问题是否真改实改等10个方面情况,共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教育不深入、制度建设不健全等各类问题171个。
为确保全面查找问题、切实整改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会前深研、会上共商、会后督改”全链条推进,高质量开展专题会商。会前督促各单位全面梳理《规定》执行情况,围绕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深入自查,为高质量开展专题会商奠定基础。会上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结合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线索处置、信访举报等情况通报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点人点事,直击“病灶”。会后对专题会商议定事项跟进监督,因症施策提出整改建议,持续跟踪问效,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要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重点,每季度开展‘回头看’,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发送工作提示函、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追责问责等方式,强化制度约束,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全面覆盖、一贯到底。”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荆雪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