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是否客观真实反映你单位实际?”“巡察组人员有无超越巡察权限开展工作?”3月4日,针对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三门峡陕州区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回访调查,由被巡察单位为巡察工作“打分”。
为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让巡察“监督者”受监督,该区持续推进巡察“回访评价”机制,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在每轮巡察结束后深入被巡察单位,组织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部分离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通过问卷调查、个别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巡察工作是否依规依纪、按照程序权限开展,巡察干部是否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巡察成果是否客观实际、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回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
同时,该区还灵活运用“回访评价”成果,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针对共性问题,系统分析,集体研究,从制度层面约束规避;对于个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督促巡察组整改落实。将回访评价情况作为对参与巡察人员评优评先和干部考核选拔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工作胜任的,出具考核鉴定,并在巡察人才库中予以标记;对于效能不高、难以胜任工作的,及时从人才库中移出;对于巡察工作不力、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自2018年4月开展“回访评价”以来,该区9名参与巡察人员被提拔重用,5名人员被移出巡察人才库。(三门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