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竹应须斩万竿。”惩腐打伞,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惩腐打伞“五·四”工作法,落实“四抓四推动”工作机制,先后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提升行动、惩腐打伞百日冲刺行动、惩腐打伞收官战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30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4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抓以上率下带动,推动政治责任扛稳压实
为打好惩腐打伞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
实行包案督办是顺利推进惩腐打伞打出的一记“重拳”。中央、省督办的重点案件,全部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包案领导,实行挂牌督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全力推进惩腐打伞案件查办。
为进一步压实惩腐打伞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督办案件、明察暗访、专项督导、约谈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压实党委(党组)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挥扫黑办协调督导作用,建立内部线索移交、案件督办等机制,压实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与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保障全市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抓重点案件攻坚,推动打伞破网形成震慑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组成工作专班,对“见黑见恶不见伞”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找准案件查办突破口。
对于惩腐打伞重点案件,攥指成拳,举全市纪检监察之力打攻坚战。市纪委监委对确定的17起重点案件,组成17个工作专班,集中市、县纪检监察机关276名业务骨干,集中力量攻克重点案件。在重点案件攻坚的关键时期,建立纪委书记定期听取重点案件汇报、联点包案、驻点督办等七项工作机制,为重点案件攻坚提供有力保证。
此外,实行分类施策处置,加大领办、提级办理、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力度。市纪委监委对18个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或直办,指定管辖60人,有效消除了办案阻力,促进了案件突破。
抓铁案工程打造,推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
市纪委监委在惩腐打伞中着力把好“四关”,打造铁案工程,让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平安”红利。
把好督办关。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全程督责任、督进度。对县(市、区)承办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指定部分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主任、副主任担任督办员,对线索核查进行全过程督导。
把好审理关。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量纪尺度难把握的特点,市纪委监委成立审理工作专班,对伞与非伞、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等进行精准界定,确保办案质量。
把好复核关。按照上提一级的原则,对已结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组成工作专班,对已办结的部分案件进行再筛查,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限时督办,努力把“伞”“网”清干净、清彻底。
把好培训关。围绕认定“保护伞”、深入开展谈话等组织集中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的办法,对专案组人员进行传帮带,提高惩腐打伞实战能力。
抓好“以案促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纪检监察机关在以除恶务尽的担当惩腐打伞的同时,深化“以案促改”,切实守护好群众平安。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针对惩腐打伞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矿山开采秩序、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92份,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职能部门行业治理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
推进系统性“以案促改”。督促公检法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系统性“以案促改”,对社会治安、矿产开采、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加强基层权力运行监管。协助党委抓好渑池县段村乡中关村、灵宝市尹庄镇岳渡村等行政村的基层建设,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惩腐打伞给力扫黑除恶。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取得的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