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举报是权利不是“私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个别举报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进行无实质内容的举报、重复举报、诬告陷害等,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增加行政成本;而且影响了正常举报件的处理效率。对于被举报对象来说,诬告陷害会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热情,甚至会造成“不作为、不敢为”。
无实质内容举报指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具体内容和情节,经研判后,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重复举报通常表现为举报人通过多次寄送举报信、多次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多方式反映内容相同或不完全一致但是实质内容相同且无新的反映事项的举报。
诬告陷害指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
一、检举控告人的权利
(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摘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
二、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摘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十六条
三、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摘自《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典型案例
案例一
崔某红、张某某诬告民权县北关镇崔坝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某其案。2019年11月,民权县北关镇崔坝村居民崔某红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被满足,指使民权县商务局退休干部张某某冒用他人名义,举报崔某其存在违规操办女儿回门宴、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崔某其违规操办问题属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反映的贪污等其他问题不属实。其后至2023年7月,崔某红继续指使张某某冒用他人名义多次举报崔某其存在行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经查系捏造。2024年4月,崔某红、张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甘某某因个人房屋拆迁补偿要求未得到满足,对石城镇、荻洲村干部不满,捏造石城镇镇长成某、荻洲村党支部书记邹某等人贪污及诈骗其拆迁补偿款问题,不断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崇阳县纪委监委核查,甘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将核查结果向其进行了反馈。此后,甘某某仍多层、多头重复举报,并公开发布镇、村干部强拆房屋、贪污补偿款等不实短视频,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涉嫌诬告陷害。2023年6月,甘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三
山亭区山城街道某社区居民王某诬告陷害问题。2023年1月至5月,王某为向社区负责人施压以获得更多土地补偿款,便捏造其社区负责人王某某贪污土地补偿款问题多次举报。经山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核查,发现王某反映问题不属实,多次与其沟通并反馈核查结果。王某仍反复通过电话、网络恶意举报,性质恶劣。2023年7月,山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将王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罚。
\ | /
★
纪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注意
刑事处罚对自己的影响包括哪些?不得担任公务员,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律师及公证员等,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