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有关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党委、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节日廉洁教育,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树立良好风气。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拓宽监督举报途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特别要针对近期开展的“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深挖细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节日期间,市纪委各执纪监督室要组织联系单位的纪委(纪检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要及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检查情况报告及附表分别于5月2日、6月19日报至市纪委相关执纪监督室。市纪委各执纪监督室要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分别列出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较差的单位,并将书面总结及附表分别于5月4日、6月21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将根据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中共新乡市纪委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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